“思蘇,我先下樓開車,你快一點。”唐夏秋邊往門外走邊說,臥室傳來一稚氣聲音回答,“媽,我馬上就好。”唐夏秋默然下樓,打開車庫,開車倒出車庫,在座位上靜靜發呆。
不多時,剛滿十七歲的唐思蘇跑下來,飛快鑽進車裏,唐夏秋也不說話,載着唐思蘇駛向郊區的墓地。小思蘇也適應了母親的這種反常地沉默,並未覺得壓抑,一年兩次的墓地之行,這麼多年當真早就適應了。
小思蘇跟在母親身後,看着她每年幾乎一模一樣的動作,不覺有些厭倦,她小心地瞥了眼一絲不苟的母親,生怕被她發覺到自己的漫不經心。自從多年前她在墓前打了個哈欠害得母親大發雷霆,她便小心了起來。‘好在每年也就兩次,不多不多。’小思蘇在心裏自我安慰說着。
唐夏秋徑自走向墓園的角落,那裏靠近邊緣,圍牆外的老樹投下大片的陰影。也許與風水有關,周圍甚是空蕩,只有孤零零的一座墓,十幾年來,依舊如此,不見新墳。唐夏秋放下早早買好的花,一瓶還算不錯的紅酒,倒至杯子八分,繼而倒在地上。小思蘇看慣了母親一年兩次的神經質,自是不以爲然,耐着性子蹲在母親身旁。墓碑上的黑白照片上,是一個勉強算得上不算難看的男人,年歲並不大,名字叫肖蘇。‘怎麼跟我看過的那些書的作家叫一個名字?該死的重名怪。’小思蘇在心裏嘀咕,這些話她可不敢讓母親聽見。
“最近還好嗎?”唐夏秋伸手撫摸照片上的男人的臉,聲音輕的可以被風吹起來。“沒想到你還真說對了,這地方當真不招人待見呢。十幾年了,還是只有你在,連個鄰居都沒有。不過也好,你那脾氣,跟別人也相處不來,一個人也清靜得很。”唐夏秋自言自語,抿了一口酒,“你看,小思蘇都這麼大了,明年,她也要上大學了,你猜她對我說了什麼?她要學中文,以後要做作家,很開心對不對?”唐夏秋轉頭對小思蘇說,“過來,把你那天對我說的話講給他聽,讓他也開心一下。”
小思蘇深知母親一年兩次的更年期,不敢忤逆,乖巧地往前挪了挪,小聲說道:“媽,我叫他什麼?”唐夏秋面色暗淡,苦笑回答說:“你不是一直問我你爸爸是誰嗎?他是你爸爸。”小思蘇以往不敢問起有關自己父親的事,小時候母親唯一一次震怒着實讓她對墓地和這個人心有餘悸,而每一次問起父親,母親也總是苦笑搖頭,“他是我爸?!”小思蘇‘騰’地站起來,唐夏秋依舊平靜地看着她,小思蘇半是不可置信半是詫異的黝黑眼珠終究還是敵不過母親平靜的不起波瀾的目光,微微張口,卻沒有說出什麼,“先把那天對我說的話講給你爸聽一次,他聽到會很開心的,回家我告訴你關於他的事情。”
小思蘇只好重新蹲下,“爸。”邊打量照片中的肖蘇邊說着幾個月前曾與母親說起過的夢想,“我想以後當一名作家,哪怕一輩子窮困也無所謂,只要有一本書能在我死後還有人願意看,能記得我就行。我不想寫幾個月或者幾年就無人問津的書,我想寫能讓人一輩子都願意看的書,不分老幼,都能看的書。”小思蘇的眼神堅定,語氣同樣少有的斬釘截鐵。“你看,小思蘇是不是和你一樣?”唐夏秋寵溺地揉着小思蘇的頭發,“跟你那時與我說的時候,都這麼堅定,很開心吧?你的衣鉢有人繼承了。”唐夏秋眼睛蒙上一層水汽,“那時你這般對我說,也是小思蘇這麼大,現在小思蘇,也這麼大了。”
“媽!”多年來,小思蘇從未見過母親在這種時候哭,突然有些不知所措。
“肖蘇,我們走了,改天再來看你。”唐夏秋最後倒上一杯酒,拉着小思蘇走向遠處,角落肖蘇的墳墓孤寂的可憐。
一路無話,二人回到家,唐夏秋坐到桌邊,倒下一杯水,招呼小思蘇說:“過來吧,今天就把事情都告訴你。”小思蘇總算等來這句話,迅速跑過來,老實坐在媽媽面前,一副專心致志的表情。
“你這丫頭。”唐夏秋拍了拍小思蘇的肩膀,開始了漫長的敘述。
我跟你爸,是中學同學。上中學的時候,我也不過是剛從小學畢業的小姑娘,不懂那麼多,只是對他很上心,因爲在那個年紀,他是一個傳奇。
這要從調座位成爲我的同桌開始,後來他說,我是第一個跟他同桌的女孩子。他總是懶洋洋的,上課一直都在偷偷摸摸地睡覺,無論什麼課,不是在睡覺就是在本子上,書上的空白寫東西,起初我並不知道他在寫什麼,還以爲是他在做筆記。結果一點都不會出乎意料,第一次月考,他的成績很差,連語文都只是將將及格,成爲了分數最低的那麼一小撮人。我那時候也是小孩子,看他總是漫不經心的,還常常睡覺,就不怎麼理會他了,還在桌子上劃了一道‘三八線’,他也不在乎,下了課就跑出去跟男同學瘋,上課了就回來寫寫畫畫或是睡覺。
那個時侯,我們班級的語文老師,不知道爲什麼很是寵他,就算他上課睡覺她也從來不管,有時候沒人回答問題也常常叫他回答。我覺得特別神奇的就是哪怕他正在睡覺,老師叫他回答什麼,他也能回答出來答案。那個時候,順帶的,老師也會常常提問我,當作提問他的贈品。
爲了作文水平提高,語文老師要我每天都背一段好句好段,以便證明有在看書學習,他就是無論來晚了還是來早了都會背的,而我也常常被連累。那時候每天晚上都會罵他,罵他連累我寫完作業還得背一段書。
那天早上,我沒背書,前一天作業寫的太晚了,早上都昏昏沉沉的。剛巧第一節課是語文課,早自習我就開始找書,找什麼好句好段。他半眯着眼睛假寐,被我桌子上摞起來的書碰到胳膊,這才睜眼,很是不耐煩地低聲問我:“一大早你就折騰?今兒沒吃藥?”
“別煩我,我沒找摘抄。”我頭也不抬繼續找好句好段,他沒回答,卻遞過來一個本子,擋住了我的書,“你幹嘛?”
“你隨便找一段背吧。”他鬆開手,本子掉在我的書上,我滿腹懷疑打開,裏面全是一段段大概幾十字到百來字的段落,而讓我驚訝的並不是這個,而是幾乎寫滿了正反兩面的本子,裏面竟然沒有哪個是我聽他背過的。
“肖蘇……”我用課本擋住臉回頭問他,生怕講台的語文老師看見,“背吧,借給你,背完了還給我。”他仍舊假寐,對我甚是敷衍。我也習慣他這種死人口氣,找到一段特別朗朗上口的開始背。說來也奇怪,以往我背過用來應付老師的,大多早就忘記了,那次背下來的,現在還記得這麼一句:常憶少年郎,擒鷹縱犬,萬人獨往,今日頹唐,忽見霸王不過江。
我看到的第一眼,就是那句霸王不過江。果不出所料,第一節課老師第一個提問他背摘抄,第二個就是我,我背他本子上的段落,心裏忐忑,他卻是老神在在。
等到下課,他正要出去,被我一把拉住,他的口氣一點都不客氣:“有事?”我那時候本就是軟弱性子,被他一凶,就說不出話來,“你是想問我的摘抄哪裏來的?是我沒事時候亂寫的,還有別的要問的沒?”他的眼睛上下打量我,有點未卜先知的味道,問出來,我也只是搖頭,鬆開手,他就走出教室出去玩。
自己寫的嗎?我並不相信他的話,在我眼裏,他一個語文只不過剛及格的人是不可能會寫什麼詩詞的東西的。上課鈴打響,他才回來,然後我整節課,都沒心思聽課,都在跟他小聲說話或是傳紙條。據他所說,他是曾經把古今中外名著看得都快背下來的,唐詩宋詞更是手到擒來,我之所以相信他的話,還是拿着他字跡拙劣的一段英語找到了英語老師,老師告訴我這是狄更斯《雙城記》的一段話,老師的翻譯與他告訴給我的意思大同小異,這時候我才知道,他隨便寫下來的,所謂的讓我可以相信的‘證據’居然這麼無懈可擊。而那張紙條,現在還夾在書架上的《雙城記》裏面。
第二次月考,不出我所料,他成績仍舊墊底,不過我感到驚訝的是,他的英語聽力滿分,其它題多半是他爲了節約時間睡覺胡亂選的,因爲每四道題的選項都是ABCD的循環模式,英語作文有太多詞我見都沒見過。他的語文試卷雖然分數不高,可是他並沒有寫作文,只答前面的題都能六十多分接近滿分,哪怕他作文就只有三十分都能九十分以上,也就是說,他這兩科只是在胡鬧。不過我欣慰的是,其它科目他是真的一塌糊塗,他的其它科目的確是一個地道的差等生。
“你明明可以考高分的,爲什麼不好好考試?”從小到大,爸媽都無比在意我的成績,盡管我努力,可成績一直穩定在中遊偏上,而我並不能理解他把考試當作兒戲的舉動。
“兔子,我告訴你,這個世界上,不會有你認爲的那樣的。”他第一次對我說大段的話,“我不會其它科目,一點都不會,因爲我對那些不感興趣,而且都沒有一點用處。我會成爲一個作家,寫出我死了之後都會有人推崇的書。對我來說,我一直在努力,而考試,學習這些對我沒什麼用處。我英語好,是因爲我喜歡看外國的小說,我也不需要靠這些成績讓別人看得起我。”他說這些話的時候,眼睛在發光,是真的,不是我的錯覺,他的眼睛都是希望,都是夢想。“兔子,你的夢想呢?”
“我?”我被他突然的問題問懵了,“我想上好大學,像是北大……”他毫不留情地打斷我,“我不是問你上什麼大學,我是問你的夢想,比如你想成爲什麼樣的人,做什麼樣的工作,想去什麼地方旅行,想達到什麼目標這樣的。”他眼睛不大,可卻炯炯有神。
“我不知道。”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我被他追問的啞口無言,從小都是爸媽說要我做什麼我就去做什麼,他們說要我做這個,因爲對我好,所以我就做了,後來長大才知道這叫逆來順受。
“兔。”他的眼神變得哀傷,“你不會覺得累嗎?爲別人活着。”我不懂他突然問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只是搖頭,“你會看見的,會看到我的書擺在書架上,會看到我在電視上,在電腦上,你會看到的。”他的口氣不如剛剛堅決,反而平和,好像在說今天放學要回家這麼一件普通的事情,理所當然又普通平靜的感覺。
當我爸媽知道他的成績,找到了老師把我調去別的位置,他被安排在一個人的座位,只有他自己。他偶爾會在下課坐在我旁邊對我說他的事情,比如參加什麼比賽啦,小說在哪個雜志發表了等等,我喜歡聽他對我說這些,我當初以爲我喜歡上他了,現在才想明白,愛他是後來的事情了,那時候喜歡聽他說這些只是因爲他的夢想。
那天,他沒有來,正如他昨天對我說的,要去北京參加比賽。我第一次中午跟着同學偷偷跑去網吧,上網去尋找他的名字,可是沒有在比賽名單中找到‘肖蘇’這兩個字。心灰意冷,不是因爲他騙我,而是因爲他付出可沒有回報,又在堅持。
整整一個星期,他都沒有回來,我都快忘記比賽這件事的時候,他回來了。
他來不及對我說什麼就抱着書包去到班主任的辦公室,等他回來,他給我看比賽的時候,他與其它選手的合影,還有幾個出名作家作爲評委,他與評委的合影,還有獲勝的證書,以及合同的復印件。“看到了嗎?兔,我成功了。”他的眼神歡樂,我也真心地替他高興,而我也是那時候開始會在網上搜索一個名字——黎傲。他的筆名,在網吧上電腦看到過的,他的名字。
那年,我們初三。
高中我以將將達標的成績上了市重點,而他上了另一所高中。他的成績一如既往的任性,還是初中那樣,不答的仍舊不答。有時他會上網跟我聊天,我或多或少的知道他的事情,另一個有幸跟他同班的初中同學總會以崇拜的口氣跟我說起他的故事,而這些被人崇拜的事情,他是從不跟我講的,也許在他看來,這些都是跟他的夢想無關緊要的東西。
也是在那個時候,我喜歡上他了。
每天晚上,他都會陪我聊天。至今我已經記不清爲什麼他叫我兔子,他總是會安慰我,告訴我他的事情。多數時候都是聽他在說今天發生什麼或者他又想起什麼樣的故事,而我靜聽,偶爾也會跟他抱怨,他用拙劣的手段安慰。
然後有一天,他告訴我,他下午不上課了。他已經走的越來越遠,而我也逐漸認清現實。我最多無非是上一所普通的大學,畢業了找一份餓不死又不會大富大貴的工作,而他早就一騎絕塵,響亮的打上初中班主任和同學家長一記耳光。
有時候他出去開會,去參加公司的活動,會帶給我一些當地的小玩具,或者說是工藝品,而他的書,也在我高二即將步入高三的時候出版了。他在圖片上的模樣看不出懶散,只是我有些陌生。我不懂什麼高端的品牌,只是覺得穿着休閒西裝的他,被多個青年作家包圍着的他,已經不是坐在我旁邊座位上睡覺的人了。
他還是回來了,而我正爲了高考費盡腦筋,他身後跟着一個女孩子,看年紀怎麼都要二十多歲,穿着職業裝高跟鞋,他來到我的學校,不知道跟校方怎麼進行的溝通,他在大教室給我們班和另一個重點班上了一堂課。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那天。
我們在教室竊竊私語等着他來講課,多數同學眼冒金星,對於他們來說,一個小說作家來上課是一件極其新鮮的事情,更何況還頂着作協的帽子,大多數,包括我在內都是有看過他的小說的,甚至有很多早就買好書,等着他籤名。
“同學們好,我是黎傲。”他進來登上講台的第一句話就是這個,同學一起歡呼。兩節課的時間,一個多小時,他沒有講什麼寫作技巧,都是在說他的經歷,多數我是早就聽他說過的,而他一直都在說的是,堅持。
“我跟你們年紀差不多,我也沒有什麼名師教給我什麼有用的技巧,我能爲了我的夢想做的,就是努力和堅持。背書,背整本書,模仿,練習,現在光是我自己練習的,家裏都堆了差不多八九百萬字的稿子,勤能補拙,我一直都堅信這句話。”他已經作爲前輩和先行者說出這樣的話,而他的助理也是目光崇拜。那時我相信,他就是傳奇。
他出的第一本書是散文集,有一兩篇我手中還留有他給我的手寫稿。課程末了,他坐在講台前籤名,那個身穿職業裝的女孩是他的助理,一本本遞上書,而到了我,助理遞給我一本書,那是他早就籤好名字的,送給我的。
回到教室打開,黎傲兩個字龍飛鳳舞,他曾說過,這是他找設計師設計的籤名,名字下面還有一句話: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關終屬楚,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嚐膽,三千越甲可吞吳。大氣磅礴。
我與他也越來越遠。
他對我說,他戀愛了。那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跟他站在一起珠聯璧合,不像我娃娃臉不夠成熟還有很多青春痘,她瓜子臉,看着有種說不出的風情。肖蘇告訴我,她是他的學姐,剛剛高考完,考的音樂學院,是學音樂教育的。他每天都會說他們兩個的故事,聽得心酸。他在我眼裏,無比驕傲不肯低頭,她也是一樣的驕傲,唯一的差別就是她也許,可能並不是那麼喜歡肖蘇,我這麼覺得是因爲肖蘇追她,而她許久才答應。
他告訴我,他並沒有告訴她關於他的工作,他的成功,我並不明白,他也從未解釋給我聽。不過三個月,在她大學剛剛軍訓結束,他們分開了,出乎我意料,他並沒有跟我訴苦,只是拉着我陪他吃飯,他什麼都不吃,只是喝酒,拉着他找到一家青年旅社,他抱着馬桶吐得昏天黑地,“她不喜歡我了。”他吐完躺在床上對我說。這個人是他嗎?沒有懶散,沒有目中無人,沒有成熟穩重,這還是他嗎?
“肖蘇,你喜歡她嗎?”我坐在床邊問他,他的眼神渙散,“我愛她啊,我愛她。”他的語氣不同以往,好像有種嘲弄的意味,“可是她不喜歡我了。”
“我喜歡你,我還喜歡你。”鬼使神差,我對他說出這樣的話,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主動選擇的事情。他沒有回答,睡了過去。我看着他發呆,離開前還是輕輕親了一下他的額頭。‘不會被發現的’我在心裏這樣對自己說。
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他的電話,他滿懷歉意,我也並不在意,我願意的。他並不記得我說了什麼,更不記得他說了什麼,當然了,後面我偷吻他額頭他也不記得。我既鬆了一口氣,也有點悵然。
他再次離開了,他去到青島的分公司,“你要是來青島上學,就別住宿舍了,我這租的房子大得很,我們一起租,一個月五百塊,我還開車送你上課。”他這樣對我說,而我在幾個月之後的高考中,超常發揮,也去到了青島,他的城市。
如他所說,我們同居了。他把主臥租給我,五百塊的房租,沒有水電費,還開車送我上課,後來我才知道,他覺得那次喝醉我送他去旅社,欠了我人情,想要彌補,當然了,這都是結婚之後他才告訴我的。
他的工作很是清閒,與其說是上班,還不如說是在休假,每天只要早上去籤到就結束了一整天的工作,而他大肆揮霍他賺來的錢。
而他也讓我覺得陌生,很多時候,我並沒辦法找到他以往的痕跡。他是一個很特殊的人,我現在愈加確定,他是這樣的人。對於很多亂七八糟,天文地理的東西說得頭頭是道,反而生活中,他幼稚的像個孩子,盡管他的眼神一如以往的目中無人的空洞,但我能看到他的好奇,還有極少流露出來的,深刻的哀傷。
每天雷打不動的寫小說,他學着煮茶煮咖啡,買了對我來說價格昂貴的茶具和咖啡壺,報名學鋼琴,學調酒,學京劇,每天的行程排的滿滿的,回了家還拿着菜譜琢磨燒菜,偶爾也會拿我當試驗品嚐嚐他的手藝,這樣的日子直到我大三。他辭去了工作,這時他也多半學的將就,不說專業,但好歹有模有樣,不是彈琴給我聽就是吹橫笛黑管,家常菜做的味道中正,法國菜韓國菜做的也有幾分味道,至少強過外面的餐館。這就是她曾要他變成的模樣。
“你住在這裏吧,我要去旅行了。房租我都交過了,你把水電費交了就行。”他收拾行李被我逮個正着,這才對我說起他的計劃。
“你怎麼又要去旅行了?”我不願意這個房子只有我一個人住,我喜歡跟他在一起生活,盡管他跟我沒有戀愛,可我還是滿足於這樣的生活。
“兔,我是一個作家,從來也沒人教我什麼,我寫的故事不是因爲有什麼技巧,是因爲真實。想寫出好故事,就要出去看看,看看別人的生活,這是我的夢想,我一定要去。”他說的話一如既往的堅決,我從他的眼中看到了名叫夢想的東西,那是希望。
他是很特別的,想到就做,當天夜裏就坐上火車,我沒有送他,我知道我留不住的,留不住他。對他來說,夢想是他一直在追求的東西,而愛情,我想,在他失戀之後就被他忘記了。
整整一年,我失去他的消息,他的手機始終是關機狀態,他也不曾打電話,發短信甚至上網對我說起他的故事。而我在結束了學業之後,回到故鄉,在爸媽幫忙下找到一份工作,不會大富大貴,但也會衣食無憂的工作。我有時會覺得忘記他了,只有在別人被紅娘附體想要給我介紹男朋友的時候,我才會想起他這麼一個人。
他回來的那天,沒有告訴我,打電話給我的時候,已經是回來的第二天,他約我在一家快捷酒店見面,我如約前往,看到他的時候,我怕了。
不是因爲其它什麼肮髒的原因,是因爲他變了。在我眼裏,他是那麼驕傲的人,桀驁不馴是形容他最貼切的詞語,我印象裏,那個爲了夢想奔跑的人,怎麼可能是現在這樣?他躺在床上,身材瘦弱,下頜散亂的胡須,對男人來說極長的頭發也亂糟糟頂在頭上。一個失敗者?沒錯,就是一個十足的落魄流浪漢。
“肖蘇,你怎麼了?”我沖到床邊,他的身體周圍彌漫着濃烈的酒氣,“我累了。”他睜開眼看我,轉而閉上,“我累了。”
“你還好吧?”我真的怕了,一個那麼成功的人,被我崇拜着的人,怎麼會這麼頹廢?
“你知道我這一年都見過了什麼嗎?”他低聲呢喃,“這個世界,讓我覺得累了。”
他並沒有說出原因,可是我知道,他一定有着極其可怕的經歷。我嘴巴笨,根本無力安慰他,只能看着他,直到他睡熟,才離開他。
次日,他打電話與我道歉,告訴我他會在這裏待上半年,爲了他的新書。又是半年,我聯系不上他,他就這樣,任性驕傲,我也是一個人,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招之即來揮之則去?我賭氣,發誓不再搭理他。
半年時間很快過去,他發給了我一份TXT格式的文件,打開是他的新書——《自白書》。
“看看吧,我想寫完這本書,就能解脫了。就可以繼續過我的生活不被過去拖累了。”他的頭像再次暗淡下去,我也習慣了他的不負責任。
整本書,被他刻意分裂成許多個故事,但是讀到最後,我才發現他書名的來歷,自白書,就是他的自傳,他的自白,他把他的經歷完全拆分,然後交給不同的人去演繹,最後,故事的主角,跟他同名的主角死於精神病院。結局並不悲傷,相反,對於第一個讀者的我來說,我並沒有感到絲毫的悲傷,相比之前那麼多的故事,那麼多讓我覺得心塞的故事,讀完就像是一種解脫。一本書,包含了太多的陰暗,有社會底層的傳銷者,妓女,也有被生活逼迫的農民,有大學生,有醫生,有富二代……太多的角色,分成不同的階層演繹他的故事,雖然都是悲涼結局,可是我看到最後,看到肖蘇被當做小白鼠在精神病院生活最後死去的時候,我感覺到了解脫。
一本書,埋葬了他的一生。
這也是他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本書,作爲他最忠實的觀衆,我從書裏根本看不到他以往的風格,接地氣的平淡敘述,我只能想到這個,也許,這才是他真正想寫的故事吧。
他的《自白書》並沒有被人賞識,也可能,只有像我這樣了解他的人,才能明白這本書是什麼意思。出乎我的意料,但卻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平靜的告訴我,然後向我求婚。我答應了。
他開始爲了我賺錢,不過他沒有寫書,只是找了一份很普通的工作,拿着對他來說低廉的薪水,但是我從他的眼中,看到他並不快樂,這本書沒有拯救他。誰可能完全忘記過去?如果有,那麼那個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快樂的人。
我懷着你的時候,他跟我離婚,原因就是他曾經戀愛的那個女孩,我不怪他,一點都不。對他來說,把他往夢想這條路推上一把的,是她,讓他改變的,也是她。而我,只是一個只知道等待的傻子。我埋怨他嗎?不,我一點都不,所以我們離婚了,我沒有告訴他我懷孕的消息,仍舊願意聽他談天說地,不是我沒心沒肺,也不是他不負責任,對他來說,我和她一樣,她是他前進路上的燈火,我是他身後家門口的燭,都是一樣的,我陪伴着他,他也同樣陪伴着我,他從不曾對我說起他的痛苦,但是我知道,我雖然笨,可我不傻。
他再次踏上火車追求自己的夢想,或者說,爲了做什麼給自己看,他再次離開了我,除了每個月雷打不動準確無誤的日期時間給我從銀行轉過來錢,我收不到他的任何消息,直到後來,他被抓起來,原因是吸毒。
以我對他的了解,他不可能是被騙或是其它原因,他那麼自私自負,只能是他自己想要吸毒。爲了刺激?爲了靈感?那根本不重要,他始終這樣遊走在社會邊緣,然後被人放棄。
我看到電視上,報紙上,雜志上,網絡上鋪天蓋地的,關於他的負面消息,甚至有很多他以前爲了寫書做的事情,都被翻找出來,當作可以占據道德制高點肆無忌憚攻擊他的炮火。我沒辦法幫他辯解,這是他的選擇,我只是一個陪伴他的人,我能怎麼辦呢?
記者找到我們家,希望得到我這個前妻的爆料,我沒說他什麼話,或者可以這樣說,我沒有說他一句壞話。但是已經沒用了,他被抓走,然後因爲抑鬱精神分裂進去精神病院。
探望他的時候,他的臉滄桑很多,他也老了,不再是當初坐在我旁邊的少年了。我很欣慰,他失憶了,就連幾天前的事情,他也是很快忘掉,這對他來說,是最好不過的事情,因爲只有我零星知曉一些他曾經受過的苦,對他來說,讓他夜不能寐的苦難。我曾想過帶他回家,可是大夫總是不允許,後來他死於心髒病,我才知道大夫爲什麼不願意讓他出院的原因。可笑的是,當初他寫的自白書,極其巧合的變作他的未來。
他被關在一個小房間裏面,他會說話,但是不會其它東西。吃飯刷牙都要人幫忙,就像一個小孩子,他的眼神靈動,對什麼都充滿好奇和困惑,我喜歡他,可能,他小時候的生活,就是他這輩子最快樂的時光了吧。
我很少看他,因爲那個時候,你要上學,我也要工作,我想,你爸爸的家人們,應該對我也有很深的怨念吧。
“媽,可是你爲什麼……”小思蘇欲言又止。唐夏秋微笑着,伸手攬過小思蘇在懷裏,“肖蘇,你爸爸,他是一個很特殊的人,對他來說,他永遠學不會低頭認錯,更學不會解釋,他只能一條路走到黑,而他的路,並不只是他的選擇,也有我的選擇。媽媽的一部分生命,就活在他的身上。”唐夏秋把下巴放在小思蘇的肩上,“而你爸爸的生命,也會在你的身上活下去。你看,你們的夢想,都是一模一樣的。這麼多年,我在等,以後這輩子,我也會等,等着看你像你爸爸一樣耀眼。我跟你們不同的,我沒有那麼多宏偉的夢想,以前就想考個好大學,然後能嫁一個愛我的,我也愛他的男人,生一兩個孩子,看他們結婚生子。挺庸俗,挺幼稚的想法,可是我呢,也會有那麼幾個時候,想要叛逆,想要不顧別人的看法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可是你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想要不顧及別人的看法,自我地活着需要極大的勇氣,更要有一顆無堅不摧的心。在我看來,雖然他可能並不是一個好父親,但是他是我的英雄。而你,我希望你能像你爸爸那樣,不會後悔,可能會成爲別人眼中的悲情故事,但是你不後悔。”小思蘇並不是很懂,翻着眼珠子轉來轉去,“媽,你是說問心無愧嗎?”
“對。”唐夏秋重重點頭,“問心無愧,不是對別人,是對你自己。你爸爸當初,有我在,我陪着他,他願意出去闖蕩,我就在家裏等他,他願意回來平凡度日,我也願意跟他廝磨,而你,我也會等,也會看,不管別人怎麼看你,媽媽永遠都會支持你。”
“媽,我們把書櫃鎖死吧,我不想爸爸的書被弄髒了。”小思蘇往唐夏秋的懷裏擠了擠,“媽,你這算不算陪我爸走了一輩子?”
“當然算,誰說陪伴一定要在身邊呢?”唐夏秋拉起小思蘇,笑着說,“起來吧,去收拾行李,明天還得趕火車去西藏呢,你的行李還沒收拾好。你可能不知道,西藏可是你爸爸這輩子最喜歡的地方。”
“嗯,媽,我覺得爸能有你,是他這輩子最幸福的事兒。”小思蘇做了個鬼臉,跑回房間。
“也許吧。”唐夏秋的臉在空蕩的房間裏顯得落寞,“肖蘇,我喜歡你,我想你已經知道了吧?”唐夏秋邊想邊閉上眼睛,“對不起,寶貝,我騙了你,他不是你的親生父親。”唐夏秋的眼前,又回到了那天,昏暗的燈光,吵鬧的音樂聲,還有模樣俊朗的陌生男人,第一次也是這輩子唯一的一次放縱,把小思蘇帶到這個世界上,而肖蘇當時的表情,是那麼可怕,不是猙獰,而是平靜的可怕,“也許,也許,是我害你走到這一步的,對不起,我是真的想陪你到最後。”眼淚從她的臉上滴落下來,而不遠處的鏡子上,鏡子中的臉卻蕩漾起安謐的溫柔。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