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是那個人換了地方,約她離開的?
那個人會是凶手嗎?
將呂念薇騙去新的地點行凶,又將她的屍體搬回來。
還是說,是凶手臨時起意,在路上遇到了呂念薇,動了殺心?”
尋箏看着電腦屏幕上被放大的兩個身影暗暗思索。
她又想起了711案的受害人。
呂念薇和那兩位受害人,除了死因,屍體狀態之外,其實還有一個今天才查出的共同點。
那就是三人都從事不良職業。
其中呂念薇和陳玉秀是單身,第一起案件的受害者宋枝芳已婚。
呂念薇死時二十歲,陳玉秀死時二十五歲,宋枝芳二十九歲……
尋箏莫名覺得,案件的突破口還在宋枝芳案上。
宋枝芳案距今已有六年,與此案相關的物證都在檔案室中。
不並案重啓,即使是她也要先打報告才能看。
尋箏思索片刻,覺得齊頭並進最好,即使現在上面不同意並案,也要先將711案有關的所有檔案調出來以備不時之需。
在並案之前,他們還需要將呂念薇案的工作做扎實。
六年的時間,海河市的變化很大,攝像頭也多了起來。
說不準,在這黃金七十二小時內,他們能偵破呂念薇案!
順着銀行的監控再往外鋪開,這幾天局裏人人都忙的腳不沾地。
不眠不休的將監控看過去,順着出租車車牌查過去。
他們最終一點一點將呂念薇死前的行動路線拼湊了出來。
而呂念薇最後消失的地方,是城東的一處廢舊廠房。
從廢舊廠房往後,就是磚廠和周邊村子,到了此處,所有的監控都沒了。
呂念薇一共換了三次車,最後一次換車的司機將她送到廢舊廠房時,也只將她放下,就掉頭回了城中。
從出租車的行車記錄儀來看,呂念薇全程並未與司機多做交流。
下車時,剛過十點鍾。
在之後,司機離開,呂念薇去向不知。
屍檢報告中,她死於十點半左右。
下車後到她死亡的這段時間,接觸過的人就是凶手,第一案發現場,也在步行或駕車半小時內的地方。
所有人立刻動了起來。
先在周邊村子詢問是否有人見過呂念薇,有沒有聽到汽車經過的聲音。
初步排查之後,對步行半小時內可以到達的地方展開了搜索。
尋箏看着鋪在桌上的城東地圖,手中的筆在其中幾個地方畫了圈。
第一個便是那處廢舊廠房,而後是屠宰場,廢棄磚窯,最後則是城東大橋。
剖心和運屍的動靜都不小,需要用到車。
尋箏並不認爲凶手會在村莊內行凶,被她圈出來的這幾個地點,都是與村莊相距較遠,且比較荒涼,晚上幾乎無人經過的。
城東大橋,橋洞之下也可爲凶手所用。
只是三月十七日晚下了雨,橋洞容易弄髒凶手準備的東西和屍體。
應該不會被做爲行凶地來使用,但卻有可能將無法銷毀的,比如凶器等物從此扔入河中。
所以此處的搜查重點,應該是凶器。
剩下的三處中,只有屠宰場並未被廢棄。
值得一提的是,這處屠宰場並非是海河本地人開的。
且屠宰場老板與711案中的第一位受害人,宋枝芳關系密切。
宋立業,男,三十九歲,與宋枝芳爲夫妻關系。
宋枝芳死時,宋立業還未來海城,而是在本地,也就是龍河市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