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早。”我轉過身,取出爲他特地放置的咖啡豆,“今天要講什麼樣的故事了?”我似乎已經開始習慣了他的出現,就像他講過的故事中的人物一樣。人總是這樣,很快就會習慣一件事一個人,他就是那種很快就能讓人習慣的人,每天固定的時間,固定的位置,固定的坐姿,看得出他一如他所說的那樣,是一個很守時的人,但我更覺得他像機器多過像活生生的人。他更喜歡,或者說更容易讓自己變成別人的習慣。

“早。”他眯起眼睛,噙着嘴角微笑,“今天的故事,你未必會喜歡,因爲太過於簡單,普通,簡短,不過這和明天我要講的故事是在一個人身上發生的,有着很重要的聯系。想聽嗎?”他今天換了一對寶藍色的袖扣,以他身無長物的習慣,想必定然價格不菲。

我磨着咖啡,他已經解開襯衫最上面的扣子,雙手交疊放在吧台上,目不轉睛地盯着我,“既然你都這麼說了,那就講來聽聽。這麼多天過去,我對你的故事還是蠻有興趣的。”

他的頭微微點了一下,開始了今天的故事。

說來你可能不信,我的初戀,是在用手機上的聊天軟件找到的。

那天是二月十五號,剛好除夕前幾天,我躺在母親家的床上,爸媽跟親戚圍着桌子打牌,而我並不喜歡這些遊戲,更確切地說,我厭惡所有跟賭性有關的活動,所以躺在床上擺弄手機。在一個名叫附近的人的選項中,我看到了她的頭像。不得不說,她是一個很上相的姑娘,看着很可愛。所以我與她搭訕,認識了她。

說到這裏,我不得不說起我那時的年紀,那年我二十二歲,即將大三,我選擇了去到大西北支教。我是一個想做就做的人,盡管家人好友都是反對,我還是義無反顧地去了大西北。半年過去,直到新年才回家休整。時間也是緊湊,大年初二便要搭火車離開,沒辦法陪家裏人度過一整個年關。

認識她也只是通過網絡,雖然留下彼此的號碼,畢竟現在的人,更適應網絡的對話,我們從未打過電話。看到她發過的照片,她很可愛,並不漂亮,當然,如果真要以平常心來看,她是普通的姑娘。短短一兩天的對話中,我知道她今年二十七歲,是當地一家醫院的醫生,婦科醫生。如果說我喜歡她,那是假的,但是她很特別。

在我眼中,在我的印象裏,在我身邊,在我的同學中,大多數女孩都會對她們的男朋友要這個要那個,但她不一樣,除夕夜,我轉給她五百二十一塊的紅包,她拒絕了。

當然,我對她開始留心,我也告訴了她關於我的瑣屑事情,她對我說;“我等你。”後來我才意識到,這才是讓我過早結束支教和漂泊生涯的主要原因,讓我願意回到這個我從未留戀過的家鄉的原因。

假期寥寥,終究還是沒能見上一面。我踏上火車,徹夜無眠,她的頭像跳動,我喜歡與她講話,她直接又幹脆,不像別的小女孩扭捏嬌縱,“小家夥,我每天都會跟你說話,如果你想要回來的時候我還每天都跟你說話,我就是在等你,如果什麼時候我沒跟你說話了,就是我不喜歡你了。你也別怪我。”她自從知道比我大五歲之後,一直都用小家夥稱呼我,相反,我叫她希希姐,她的名字很好聽,陳希,希望的希。

我也有對她說起支教的生活,水源緊張,經常斷電,沒有手機信號等等,我能感覺到,電話那邊的她,笑眯眯地看着手機上我的信息,像是寵溺弟弟的大姐姐。而她從未對我說過什麼溫情的情話,更多的時候,她是像這句話一樣,先小人後君子,這是她在相識之初就對我說起的。

而後支教生活結束,已然大半年過去。

事實上這麼久的時間是我不曾想到的,多是不舍,推了又推,最後還是離開了生活了一年多的山村,離開縣城,住進了酒店,許久手機才剛剛開機,她的訊息一條條跳動,最近的一條,是當日上午,埋怨過多的工作。那一刻,我真的愛上她了。

不是短短的幾天,幾個星期,是兩百多天的數個月,每天都有好幾條訊息,有的是埋怨牢騷,有的是看到什麼新奇事情與我分享,還有就是明朗的天色,可口的食物,還有她和她的想念。一天都不曾間斷的訊息,我找不到任何可以不喜歡她的借口,她愛我,我堅信,就像我剛剛愛上她那樣。幾個月生死不知杳無音訊的人,不過認識幾天的人,漫長的堅持和苛刻的條件,我憑什麼不愛她?

“希希姐,我要回去了。”我撥通她的號碼,沉默好久才擠出這句話,“我去接你,我還沒見過你呢。”她的聲音不同她幹淨利落的性格,軟糯得多。

“等我回去,我接你下班。”

長途跋涉多天,終於回到家,洗澡理發之後,對着鏡子琢磨許久,才下樓攔上出租車去醫院。那天是二十七號,星期三,陽光燦爛,我穿着不合時宜的長袖,她從背後拍我的肩膀,回過頭,熟悉又陌生的戀人,隱隱可以看得出照片的輪廓,略胖,藍色牛仔褲,肉色,鞋面點綴着流蘇裝飾的坡跟高跟鞋,白色短袖,半長頭發梳理成馬尾,露出白淨的額頭,大框眼鏡,白得漂亮的膚色顯得黝黑的眼睛更加明亮,左手中指一枚玫瑰金戒指似乎有了年頭,很普通的姑娘,很漂亮的愛人。

事實上對我來說,打量女孩的心思是個難題。那天也着實是一次失敗的約會,之後多次約會,也都不甚成功,不過好在,我並不缺時間,她也是一樣的。

我那時無比確信她就是我將要娶回家的人,我不止一次地幻想過未來的日子,跟她結婚之後的日子,更重要的是,她是最合適我的人。

只是,我們出現了意外。

我想,也可能並不能算作意外。

她的雙親,我未來的嶽父嶽母並不能接受一個剛回了老家一窮二白並且比他們女兒小了很多的男孩子,反對堅決,沒有餘地,我們分手了,理所當然。

那是在一個陰沉的天氣裏,我們分開,我在家中坐立難安,跑去外面喝酒,酩酊大醉露宿街頭。多月過去,準確來說是分手的第一百五十二天,我再次見到了她!

不是世界小,更不是城市小,這是命,我和她,命中注定。

在朋友家,我見到了她。她瘦了,明藍色的眼睛滴得出水。我很慌亂,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她,她同樣驚慌,躲在沙發後面。我們裝作莫不相識,朋友帶我走到她面前,我顫抖着伸手,她沒有拒絕,一百多天,我又一次觸摸到了她的臉。

我們保持着一拳的距離,不遠不近,直到飯後在客廳閒聊,她把頭靠在我身上呼呼大睡。她還是她,偶爾會犯迷糊,傻得可愛,對我溫柔又優雅得像是女王。在一起的時候,她就是這樣,偶爾像是短路一樣,我嘲笑她蠢到深處自然萌,她總是示威般揮動她的小拳頭,但始終舍不得用力打在我身上,她的可愛,她的好,只有我知道。

離開朋友家的時候,我帶上了她,她在我懷裏,好奇又依賴。我只是偶爾,會需要她像我的姐姐,我的母親一樣陪伴我,當時也是這樣,多數時候,她還是我的小公主,我願意照顧她,把我的一切都給她。

家中陳設寥寥,我在洗漱,結束時候她已經熟睡在沙發上,我吻了一下她的額頭,蜷縮在她身邊睡得安穩。

我是一個極度神經衰弱的人。可以說每一個晚上,我都在做夢,而幾乎九成以上的夢境中,我被無數人殺害,對我來說,浩蕩的夢境是一個無比可怕的折磨。戀愛時候,我們在外面的酒店住,有她在身邊,我從未有過噩夢,她就是神奇的靈藥,完全遏制住我的夢魘。

日子回歸了平靜。我對於同齡人來說只有五個小時的睡眠時間讓我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她,完成我說過的,照顧她一輩子的承諾。她沒有再去工作,我那份薪水不高但是足以養活我們的工作也着實不需要她出去拋頭露面。我是一個占有欲極強的人,我不願意她接觸到除我以外的異性,早起爲她煮早飯,中午下班,她會守在門口,我的時間不會有差,她守在門口,等我打開門就對我撒嬌,吃過午飯,陪她在床上說話。也許是年紀的原因,她不像小女孩一樣上竄下跳,她更喜歡安安靜靜看我講話,看我讀書,陪我看電影,也會想要出去玩耍,我就帶她出去玩。我喜歡這樣的生活,只有我,只有她。

朋友因爲我略有病態的,對她的依賴而疏遠許多,父母一兩次來我家看到她,也多是不喜,後來幹脆不再登門。

不過這有什麼關系呢?我有她就夠了,有她在,一切都足夠了。

她是個懶姑娘。

我是有輕微的潔癖的,她卻喜歡在床上吃東西。最初被我訓斥,就會跑去別的房間,不再搭理我,吃飯的時候也是冷着臉,不言不語,吃過飯就跑進房間,留我一人收拾殘局。入夜也是寧願一個人躲在床的另一邊入睡,好在第二天不會繼續跟我鬧脾氣。我也沒有再說什麼,只要她還在我身邊,我何必在意那些瑣碎的事情,只要她還在就好了。

數月的生活,我們默契到很多時候不需要講話。她需要什麼,想要什麼,遞給我一個眼神,我就能夠明白,我想要她幫忙什麼,努努嘴,她就會幫我做到。我工作的時候,她不會吵我,安安靜靜的一個人玩或者幹脆坐在旁邊看着我發呆,偶爾撒嬌會躺在我的腿上做鬼臉。

按時叫我起床,雙手在我臉上揉來揉去,要麼就是把臉貼在我的臉上蹭來蹭去,這平時都是我愛對她做的。

分開之前,我們在酒店,我入睡時總是喜歡蜷縮在她的肩膀下面,雙手攬着她的腰,她錯愕,目瞪口呆,最後哭笑不得地接受了我的習慣。我想,要不是她這般地寵溺我,我也許未必會對她百般迷戀。而在那時,我對她撒嬌的時候,就是說一句簡單的‘希希姐’。然後彎着脊背把臉放在她臉上蹭來蹭去。

希希姐一直說我一定是屬貓的。用一個流行的詞形容叫‘傲嬌’。有時候如果我撒嬌不理她,等她再理我的時候,我是不搭理她的,看到她和別的男人走路說話我就會吃醋,一整天不搭理她,每次都要她耐着性子哄我,我才昂着頭哼哼兩聲表示原諒她。

但是現在,她學會了我全部的手段,一一對我使用,我是一只貓,那她也是一只小母貓,兩只貓的生活,本來就般配如此,她是我的,命中注定。

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的,是那次我生病。

接近四十度的高燒,已經讓我神志不清,但我每次清醒,都能看到她。希希姐側臥,或是幹脆坐在我的床頭,往日她睡覺的位置上,看着我,目不轉睛。無論我什麼時候清醒過來,她都在,我忘記什麼時候看過的一句話:陪伴才是最長情的告白。

她的小眼神楚楚可憐,心疼和不安,整整兩天,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瘦了,但是她,我能感受到瘦了小小一圈,這是我所選擇的愛人,我不後悔。

我一直都是神經衰弱得厲害的人。要麼幹脆失眠,要麼被一些細碎聲響吵醒。有陣子,希希姐也開始失眠,整夜與我說話,我是會疲倦的,畢竟我不同她,白天她是可以偷憩的,而我卻不行。所以幾天過去,我與她大吵一架,我自知是我神經過敏,但是仍舊沒忍住脾氣對她發火,那天晚上,我背對着她,她同樣沒有理我,多天與我一聲不吭,甚至不讓我碰觸。直到我送了她一個一直很喜歡的禮物,她才算勉爲其難地原諒我。

兩個人的關系,總不能一直都是一個人付出,這個道理我懂,只是太久了,習慣她像媽媽像姐姐一樣,即便對我發火也會很快忘卻,不曾想過她是不是也痛苦着,悲傷着。我很感謝她,我的小情人。

我喜歡給她取各種各樣的綽號,從最開始的希希姐,到小情人,女王大人等等,她心情好的時候,我這般叫她的時候,她會答應,心情一般或者不好的時候,她通常對我充耳不聞。我也喜歡抱着她的時候,貼在她的耳邊叫她小情人,或者其它綽號,她就抬頭用幽藍的小眼珠子盯着我,心情好的時候,會回應我一聲“嗯”,百轉千回萬種風情。

端午節,是有在手腕或者腳腕系紅繩的傳統的。那天天氣燥熱,我買來先系在我的手腕,在她面前卻碰了釘子,她覺得不舒服,總是打量,直到我把紅繩系在她的脖子上才安穩下來,她的膚色是極白的,自從那次吵架過後,她也發福起來。紅繩在她的頸子上,分外美豔。

快到家時,她從我懷裏掙脫,仰頭看着我,我想拉住她,她調皮地躲開,往小區深處的家跑去,不時還回頭,看我是不是跟在後面。然後,我親眼看着她,被一輛車活活碾死。

我要殺了他,我會殺了他!

“之後呢?”我意猶未盡,事實上對於故事來說,這樣怎麼都不會是一個結束,對於他來說,以他完美主義的秉性,他的故事更不可能如此突兀的結束。

他的右手停止擺弄左手尾戒的動作,整理袖口衣領,拿起外套。“今天的故事講完了,希望你能記得住,省得我明天還要重復一遍。不過你有空不妨好好想想今天的故事,如果能找到什麼線索,明天的故事,會讓你更喜歡。”

我擺擺手,示意他我已經記住了。旁邊的汪檸裝作收拾吧台,但是已經好久沒有動彈過了。“故事聽完啦,你如果再發呆我就要扣你薪水了。”我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她一愣,轉頭剛好迎上我對她做的鬼臉。

“現在又沒什麼客人嘛!凶什麼凶。”她也對我吐了吐舌頭,作爲回敬,“不過說真的,我真的發現一點線索哦,你要不要聽?”她湊過來,坐在我手邊的高腳凳上,我鼻子裏滿滿都是她身上的檸檬味道,似乎房間裏的咖啡味兒都被她沖淡了。

“什麼線索?”我張口就問,我並沒有從故事中找到什麼線索。在我看來,這就是一個小男生,也可能算不得小男生的男人,一段分而復合的戀愛經歷,除了最後那個女主角,叫做陳希的,一直被他稱呼爲希希姐的姑娘被車撞死以外,完全就是一個一毛錢可以聽八段的,毫無營養的故事。

“老板,你信女人的第六感嗎?”汪檸神神秘秘地,做賊一樣靠近我的耳朵,結果說出這麼一句讓我哭笑不得的話,我同樣貼近她的耳朵說,“姑娘,你信我今天會扣你薪水嗎?”

她鄙夷地躲開,滿是嫌棄。“扣就扣吧,天天都要扣薪水,你這個吸血鬼葛朗台,我沒跟你開玩笑,我是真的覺得,後來的那個希希姐,不是之前的那個希希姐,眼睛一個是黑色的,一個是藍色的,一定不是同一個人。”

我“哦”了一聲,汪檸討了沒趣,轉身回去後廚。對於這麼多天來他對我講起的故事,似乎沒有一個簡單的,我也並非是一個好奇心很重的人,凡事都要追根究底。他故事中的主角,也許是配角,或多或少都有那麼一點不正常,墮落的女兒,瘋子醫生和患者,死去的精神病作家,病態依賴的同性戀,幾乎他所講述的每一個故事,都有一種讓人生畏的癲狂勁兒,也許,他美好的皮肉下面,也是一個跟他故事裏一樣的瘋子。

但我沒想到,晚上我失眠了。

要說是失眠也不準確,似乎是半夢半醒,我確信我沒有睡着,只是腦子裏放電影一樣,我看到了他,應該說是他們,看到了他故事裏面的瘋子們,看到了白天他故事中的那個名叫陳希的姑娘,似曾相識的臉,沒有汪檸那麼嫵媚,卻又絕色無雙。最後,我看到了他,他照例坐在他的位置上,穿着大衣,解開襯衫的扣子,從領口開始一顆顆解開,手指白淨修長,接着,他拿起刀子,劃開自己的胸口,露出裏面跳動的心髒。

盡管我每天都會做夢,但我清楚的感覺這次並不是一個噩夢。我無比清楚地記得,記得每一張臉,每一個細節,而做噩夢往往醒來就忘得一幹二淨,除了記得做了噩夢以外,很難記起其中的細節。

然後,我整夜都盯着天花板,發呆。

天色一亮,我便來到店裏。我等着他,老時間,他按時到達,與往日一般,不差分毫,他這種習慣總讓我有種莫名的熟悉感,最近這種感覺更加的強烈,但我始終想不起來在哪裏見過哪個人與他一樣。

他放好手袋,抬起左臂,伸出手指扯了扯領口,“今天的故事是個姑娘的故事,這個故事講完,我想我不需要解釋你就能明白,整個故事到底是怎麼回事了。”

“洗耳恭聽。”我忙着我的工作,示意他開始,他伸手掩住嘴巴輕咳一聲,開始了今天的故事,汪檸也湊過來,坐在一邊專心致志。

相比情人節,我更厭惡情人節過後的這一天。閒談的內容多半是昨天收獲什麼禮物什麼驚喜,她們的男友如何的浪漫或是不解風情。女人之間的關系多半如此,互相比較,相互較量,獲勝的在心裏嘲笑,失敗的在背後咒罵。我之所以沒參與其中,並不是我多陽春白雪,只是因爲我是單身,快三十歲的單身女人。

下了班,吃過飯,躲在房間裏擺弄手機,我受不了每到年關或者什麼節日,來自父母的結婚轟炸,幹脆躲在房間裏,眼不見心不煩,對他們對我都是一樣。

我在聊天軟件中看到一個頭像,很特別的頭像,不是什麼網絡上的圖片,看得出是張照片,只是拍照的角度是在右上角,只能看見他的頭發。

他對我打招呼,寒暄搭訕,我有一搭沒一搭的與他閒談,翻看他曾經發布過的動態,消磨時間。他應該是個很敏感的人,他的狀態中,大多數都是一些瑣碎事務,然後讓他心情起伏。我承認,他是個很有文采的男孩子,很多話都說的有一種我說不上的韻律,或者幹脆就是一段我百度上都找不到出處的詩詞,文鄒鄒的人。

我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他的?

我不知道,也許是他給我發語音消息的時候,帶着濃濃南方口音的普通話,也可能是聽他說起他童年的時候,沒準是他跟我講述他故事的時候,總之,不過幾天,我喜歡他了。

他不是一個很會表達的人,相比說出來,他更擅長把這些變成文字記錄下來。他也沒說過什麼溫情的話,我看到他的一條狀態,很久之前的一條狀態,上面說:我堅信,總有一天,我會遇到一個姑娘,站在人海的盡頭,走向我,靠近我,抱緊我,對我說‘你受過的苦,傷的心,我都知道,有我在,不會讓你回去了,對不起,原諒我這麼晚才找到你。’我在下面回復說:小家夥,你受的苦,我不清楚,傷過的心,我來安撫,以後,絕不會讓你回去了,有我在,無論怎樣,我都在,對不起,原諒我這麼晚才找到你。我很快就忘記這件事,我只不過把這當作我喜歡他才說起的情話,但我卻在次日收到他哽咽着發來的語音消息:希希姐,謝謝你。

他離開的前一天,邀我去看電影,我拒絕了他。無關其它,只是我對自己沒自信,我沒信心。我比他大了很多,如果說女大三抱金磚,那我這算是讓他抱了幾塊金磚?我知道我很普通,我也沒自信能夠給他什麼。他是那種只要了解過,就會從心裏想要心疼的人,我甚至有點可憐他,每次他用無關緊要的,像是在說晚上吃什麼的語氣對我講起他的童年,沒有父母參與的童年,一個人在陌生城市生活的艱難日子,我都會心疼他。我不用看都知道,電話那邊,他毫不在意地微笑,他越是這樣,我越心疼。

我本就是個粗心的女人,盡管心疼他,但還是不知道怎麼照顧他,我知道他的敏感,可我還是很難事事考慮周全,我能給他什麼呢?我只能告訴他,我會等他,我會等,可是我不知道他還能不能回來找我,我只想,在我還有時間去浪費的時候,賭上一次,試一次做個傻姑娘。

他還是離開了,他給我的照片,沒有他,只有火車窗子外面的風景,只有漫無邊際的黃土高原,我信他,我一直都是相信他的,只是他敏感多疑,怕我覺得他在騙我。

他就這麼杳無音訊,我記得很清楚,兩百三十七天,他消失了兩百三十七天。

每逢節日,親友相聚,他們還是會介紹男朋友給我,我第一次拒絕的這麼徹底。得閒時候,會翻手機,找到他發給我的一條條的語音消息,一條條看他的短訊,我覺得我似乎知道他長什麼樣子了,應該瘦瘦小小的,洋溢着燦爛的笑臉,眼睛裏的淚水快要溢出來。

我把他當作我的男朋友,跟他嘮叨,發給他的自拍照也總是挑了又挑,我戀愛了,盡管他消失了。

他告訴我回來的時候,我沒有太多的興奮,更多的是忐忑。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喜歡我,他沒見過我,只見過我挑好角度的自拍照,看上去比現實瘦了很多的自拍照。他要接我下班,我不能拒絕他,我舍不得拒絕他,我也想見他,我喜歡的小家夥。

那是我第一次上班時間整天都在胡思亂想。天氣已經很熱,我穿着短袖牛仔褲,爲了見他還特地換上不常穿的高跟鞋,他的訊息發過來,“我到了,在門口。黑色襯衫黑色褲子。”我趴在窗口向下望,一眼就看到了他,他站在門邊的陰影裏,看起來很瘦,短袖人群中的長袖襯衫讓他格格不入。他是那種在人群中很好認出來的人,就站在那裏,一動不動格外醒目,美中不足的是我看不到他的臉。

做了半個小時的自我激勵,才磨磨蹭蹭走下樓,他背對着我,很高,我穿着高跟鞋才到他下巴,他也很瘦,看起來他的腿似乎比我的胳膊還要瘦得多,我躡手躡腳靠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喂!小家夥!”他轉過身,不是回頭,是上半身一動不動地轉過來,昂着下巴,眼神空洞,看到了我,才低下頭,眼睛有了焦點,笑着說:“希希姐,你真漂亮。”他不是很好看的男孩子,但是很耐看,小眼睛,對我笑的時候眯成一條線,膚色透着不健康的白。

“貧嘴,你怎麼這麼瘦?”我肆無忌憚地打量他的胳膊和腿,他應該有很大的骨架,但是絕對不會跟健壯沾邊,風吹到他的衣服,感覺衣服下面只有幹枯的骨頭架子。

他只是笑,一句話都不說,長得比他的年齡還要小一點,但是他的穿着又很顯老。我似乎預見了未來我帶着他見我的朋友,損友們多半笑我老牛吃嫩草。“希希姐,我請你吃飯吧,我餓了。”他可憐兮兮地弓着身子,與我對視,我看到他左側上牙床上的犬齒,“我得回家吃。”事實上我還沒來得及跟爸媽說起他,我不知道他算不算是我的男朋友。“那我送你回家?”他眼睛一下暗了,像是我那個丟了喜歡洋娃娃的外甥女。“那就回家唄。”我有點佩服他的不解風情,但是又摸不準是真的一根筋還是裝瘋賣傻。結果送我到樓下,他都沒牽起我的手,沒說喜歡我,更沒約我試試看,發乎情止乎禮到這個地步,我是真的無話可說。

“喂!你還真送我回家啊你!”我站在樓下,沖他吼,他一臉錯愕,“你不是說要回家吃嗎?”我那一瞬間,明白了同事在遇到情商低的老公是種怎樣的心情了。“你是豬嗎?我說回家就回家呀!煩死了!我上樓了!”我怒氣沖沖地開門上樓,他沒回應,我在窗子看他,他的表情更加茫然迷惑,直到我上樓回到房間換了衣服,趴在窗口看到他還在樓下,低着頭,不知道在想什麼。

“我到家了,你回家吧。”

“你沒生氣?對不起。”

“沒生氣。”

“哦,那我回家了。”

“你還哦!”

“你說你沒生氣,我回家啊。”

“算了,你回家吧你!”

“你生氣了?我沒惹你?你說回家我就送你回家了,我沒惹你的。”

“我。。。。。。。”我最後只能發給他一串句號,對於他的情商,我覺得很是感人,就像不能指望中國男足世界杯奪冠一樣不靠譜。

“我到家了,我挺想約你出去吃飯的,你真漂亮,比照片還漂亮。”

“滾!”

躺在床上,感覺身體被掏空,我如果真的很漂亮,就不會快三十歲還單身了,說謊哄人都不會,情商夠低的。

“希希姐。”

“幹嘛?”

“我還用跟你表白嗎?”

“你說呢?”

“不用了,感覺不用了,都在一起了。”

“你給我滾!”

我有種上了賊船的感覺。這跟我想象中的不一樣,我感覺,我幻想的,應該是他溫柔地照顧我,我哪怕跟他發脾氣任性,他也會未卜先知地知道我的心事,不應該是現在這樣的。

傻孩子,我只能這樣在心裏對他說,我能怎麼辦?我已經喜歡他了。

我慶幸的是,他雖然很難明白我話裏的意思,很耿直或者說蠢更合適地認爲我說什麼就認爲什麼是對的,但是他對我還好。出去約會,他會做到一個男朋友應該做的一切,拿過飲料會先擰開再遞給我,我想坐下他就擦幹淨灰塵,下雨天打傘,他也是把傘推到我這邊,自己半邊身體淋透,我吃不下的食物,他也不曾皺眉,理所應當地吃下去。很慶幸能遇見他,我的小家夥。

他不過休息幾天,就開始工作。在汽車4S店上班,我下班回家,坐公交車剛好路過他的店門口,等他下班一起散步回家,路上跟他絮叨白天的事情,他很少回應,多數時候都是笑,笑得沒心沒肺,“沒事的,都會好起來的。”他的安慰幹巴巴得像他的身體,沒有任何營養,但我還是會心情好起來,他的笑臉和幹幹淨淨的眼神格外治愈。

我不曾想到的是,當我跟爸媽說起的時候,他們從未有過的堅持反對。

那天他們要介紹男朋友給我,我當然拒絕,回答他們說我已經有男朋友了。他們自然追問,當他們知道小家夥從小不在父母身邊,父母在南方做生意,他在汽車4S店上班,還比我小之後,他們堅定地反對,最初說我被騙了,之後又說他年紀小,不定性等等,最後幹脆什麼理由都懶得編了,只是告訴我不許跟他在一起。

屋漏偏逢連夜雨,他恰好被辭退,他開始在家混吃等死,我每天無論什麼時候跟他說話,不是在打遊戲就是在看電視劇,在他身上,我看不到未來,在我的預想中,他應該更加努力奮鬥,他應該每天忙碌,然後給我一個笑臉說:希希姐,我能給你一個安穩的家,我能讓你爸媽同意我們。但我看不到,我看到的只是我爸媽說的,他的幼稚,他的任性,他的不求上進,他的昏暗未來。我從沒想過,他當初只是因爲我爸媽的壓力,還有被辭退的憤怒演變成的抑鬱症病患。

心一點點冷,他雖然會有時候把我當成姐姐,當作媽媽,但是他不單純,不幼稚,他洞察人心的本事,也許是本能,也許是後天慢慢熟練,他很快就感受到我的失望,他對我說起了分手。

那天我們在醫院附近的小店,他跑來陪我吃午飯。飯間,我感覺到不安,他開口說想談談,我忍着眼淚沖他吼,“就不能安靜把飯吃完嗎!”他神色黯淡,不肯說話。終於吃完飯,我拉着他回到我的科室,關上門,等候他說出對我的最終審判。

事實上我如今已經記不清他說了什麼,只記得最後他說,我們分手吧。

我想跟他解釋,我說的話都亂七八糟,我沒辦法控制,盡管我已經有了預感,知道他可能要跟我分手,我知道我對他失望的同時,他也對我失望,可是,我喜歡他,真的喜歡,也可能,我是愛他。我說着說着就開始哭,眼淚還沒等落下來就被他抱緊在懷裏,他哽咽着說對不起,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流淚了,因爲那時我已經淚如雨下。

“我錯了,不分手,對不起,不分手不分手。”他一遍遍重復,雙手用力勒着我,我都快要喘不過氣。他是愛我的,應該是吧?

一個月之後,準確來說不過短短的四十天,我們還是分手了。

無關其它,只是他對我失望了。工作繁雜,少有時間陪他說話,爸媽對我管束更加嚴苛,哪怕休息時候,我都難得有機會跑出去見他,他還是放棄了,放棄了我。

我心裏是覺得對不起他的。他是那種很敏感又很自私的人,我不止一次地感受到他對我有一種病態的依賴,也許是跟他的童年有關,長久沒有雙親照料,他對於別人給予他的關懷有着極其敏感的神經,他很像貓,依賴人又很驕傲,只是我的關系,沒辦法在他需要我的時候陪着他。他不止一次說過,如果病了,只要能有哪怕一個人陪在他身邊都好,可是每一次,我都無能爲力,我感受着他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然後揚着笑臉叫我希希姐。我很粗心,不是每一次都能知道他的悲傷,多半時候,帶給他的是失望,我做不到我的情話,我不在。

我曾以爲這就是我們的結局,結果時隔不久,我接到了他母親的電話。電話那邊聲音焦急,大意是說,小家夥剛做完手術,從手術室推出來,就一直念叨我的名字,不知道如何是好。我立刻請假跑去醫院六樓,找到了他母親說的病房,房間裏都是他的親戚家人,他躺在床上,雙眼似睜未睜,聲音羸弱,我能分辨的出,他在我叫的名字。在他家人略有敵意的注視下,我還是坐在他身邊,他不住咳血,叫幾次我的名字就咳出一口血,“小家夥,我來了,你別說話了。”發自內心的心疼,可我不知道該做什麼,他的狀態很差,還未從麻醉的狀態清醒,即便是昏迷着,半夢半醒間,他仍舊叫我的名字。

他似乎聽到了我的聲音,很費力的睜開眼找到我,看到我在旁邊,咧開嘴笑了一下,張口又是一口血咳出來,轉而眼睛又閉上了,閉着的眼睛淚如雨下。我一只手抓住還在床上寫我名字的他的手,另一只手拿着紙巾擦他臉上脖子上的血。

看見他不再說話,盡管流淚但是總歸閉上的眼睛,他的家人鬆了一口氣。“他十二點手術結束的,從推出來就叫你的名字,已經三個小時了,我也是沒辦法才打電話給你。謝謝你能來。”他的媽媽紅着眼睛對我解釋,“阿姨,沒事的,他怎麼會做手術?”經過母親的解釋,我總算大致明白了,無非是一個小小的腫瘤摘除手術,只是位置尷尬,在他的嘴巴裏,所以才會這般淒慘不住咳血。

“阿姨,他醒了,別告訴他我來過了。”我轉身告別,我不敢讓他知道,如果他知道我還喜歡他,他也許還會被我折磨,一次次的失望,我也是這個世界上最心疼他的幾個人之一,我能做的,只有這麼多了。

之後的日子,我還是會習慣性翻看他的動態,他後來找到一份我父母曾經要求的穩定工作,他也終於找到了一個新的愛人,盡管他的那個愛人總讓我覺得詭異。

他會幸福的,這樣的男孩子,總會有一份他想要的,要求低微的愛情,更會有一個細心的愛人的。但是我卻在那不久之後,收到了他鋃鐺入獄的消息。

開庭時,我再次見到他,胡茬邋遢,表情平靜。

他殺人了,殺死了小區中的一個住戶,起因是一只貓,他養的貓被受害者撞死了,他立即瘋魔,捅了車主十幾刀。

從他的表情裏,我找不到一絲一毫的負罪感,反倒是理所當然的平靜。受害者的家屬情緒激動,而他只說了四個字‘殺人償命’。死掉的只是一只貓啊,他這個傻孩子。我沒有等到宣判就離開了,但我沒料到,事情居然會是這樣的結果。

幾天後,他的嫂子找到了我,只給我一箱日記,嫂子的表情透着濃厚的恨意,把日記本摔在我面前,“這都是你做的孽。”說完扭頭就走,沒有任何解釋。

我一頭霧水,回到家,終於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關於他瘋魔的真相。

日記裏內容瑣碎,我就不再跟你贅述了,簡單來說,分開之後,他已經病入膏肓,也只會有這個詞可以形容他。他的朋友送給他一只貓,就是那只被撞死的貓,他卻把那只貓當成了我,把那只貓當成他的愛人,所以在貓死掉的時候,他殺了人。

“可是,爲什麼你會在這裏?”我聽完她的故事,不由得發問。我所不能理解的是,她一個正常人爲什麼會呆在這家精神病院裏面。她伸手攏好左側臉頰垂下的亂發,笑容安詳,“因爲噩夢。”她說得輕鬆,“自從我知道他的故事,知道他的童年,知道他的失望,知道他爲什麼會瘋掉之後,我開始日復一日地做惡夢,夢見他。也可能並不算什麼噩夢,多數時候是夢見他跟我戀愛的時候,他笑得沒有負擔幹幹爽爽,可是每次醒來,我都會自虐,我恨我自己。小家夥跟別人是不一樣的,他只有我,可是我離開他了,讓他崩潰,是我害死了他!還有那個死去的司機,都是我的錯。”她說着說着,就哭起來,邊說邊挽起雙臂的病號服和褲腿,白淨的身體上布滿橫七豎八的猙獰傷痕,“我做的孽,都是我做的孽。”

我已經明白了,對於陳希,我面前的這個已經年近四十的女人,她也同樣病入膏肓,幾乎跟那個已經入獄不知生死的,至今她未曾告訴我名字的小家夥如出一轍,瘋了。兩個互相依賴的人,終究以這樣的方式患難與共。

“至少,我還很慶幸的是,偶爾,我還能看見他,看到他陪我吃飯,與我講話……”她說着,露出溫柔的,充滿母性的表情,聖潔又高貴。“你沒想過你是不是也有了什麼心理疾病嗎?”我帶着愧疚打斷了她,出於教養,我想我不該毀掉她的夢想,盡管這些都是她的妄想。

“那又怎麼樣呢?我還愛他,只要能在一起,能按照我說過的,我照顧他,爲他撫平傷口,其它的東西又有什麼可在意的呢?”多次與患者的交流,我明白什麼時候該說什麼樣的話,以防突然發病,“那你們還在一起嗎?你們和好了嗎?”她搖頭,“沒有啊,他是貓啊,怎麼會一點都不傲嬌,回頭來找我呢?”我只能裝作她是一個分了手的姑娘安慰她,試圖結束這次談話,“那你何必還等他,還當作他的姐姐照顧他呢?”我沒想到這句簡單的勸慰,只爲了結束談話的勸慰,會讓我聽到我這一生當中最值得記憶的情話。

她的語氣平靜下來,已經完找不到有剛剛的痛苦和悲傷,患者們的精神總是大起大落,我也習以爲常,“我等他,當作一個姐姐照顧他等他,不僅僅是因爲愛他,也不全是因爲忘不掉他,只是我覺得,他是那個因爲愛情而跟我在一起,意識混亂都念念不忘我,想要娶我的人。我們已經被家庭和現實拖累了一次,這一次,無論多久,我都會堅持,都會在這裏等他,我堅信他就是那個人,與其跟別人安排的丈夫一起生活,爲什麼我不選擇他?他不好看,不成熟,小孩脾氣,傲嬌任性敏感自私,但是我愛他,他也愛着我,他這樣地一往無前飛蛾撲火,我沒理由對不起他不嚐試一次奮不顧身,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能彌補我離開他,我讓他失望的方式。”

我默然,多年來聽過太多因爲面包放棄愛情的人,這種人被稱作成熟,也聽過許多因爲父母反對而分開的戀人,這種人被叫做孝順。雖然次數不多,也聽過無畏地堅持下去的情侶,他們都被稱作任性幼稚。但沒有一個人,能讓我有真實的觸動,除了陳希,這個患有精神分裂的病患。

“這個故事,是我在精神病院先聽到了後半部分,然後花費許多時間才搜集完整的。”他已經講完今天的故事,把咖啡杯推給我,示意我收好,“如果是你,你會怎麼選?”

“什麼?”我沒想到他會突然問我。

“如果你是那個男孩子,在陳希雙親的反對下,你會堅持還是放棄?”他挑眉,玩味地盯着我的眼睛。

“堅持,我愛的人,我選擇的人,當然會付出,更會堅持下去,早晚有一天,我會感動她的父母,除非我感覺到她不是我要的那個人,或者她不喜歡我,不然無論如何,我都會堅持。”我不假思索地回答,自信滿滿,“那你呢?怎麼選?”

“放棄。”他戴好摘下來的手表,慢條斯理整理衣服。“浪費時間,傻男人,蠢女人。”我剛要張口反駁,卻被他鋒利的眼神打斷,冰冷的像是刀刃的眼神讓我想起很多年前看到的蛇,慵懶冰冷,毒性致命。“愛情,從來都不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只是兩個人的事情,這麼久了,你還想不透?”

“你才講了兩天這個故事……”我的反駁再次被他沒禮貌地打斷,不同的是,這一次,他的臉上寫着憐憫和不舍,“故事快要講完了,明天我要離開了,明天我會講給你最後一個故事,好自爲之吧。”他說的話,讓人一頭霧水,望着他的背影,我只好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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