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代替許逾白去給孫家當上門女婿不就行了!”
史翠香情急之下,指着陳硯舟身側的許盡歡喊道。
來了!
這把沖他來的!
許盡歡見他們這麼上道,果然狗急跳牆,打起了他的主意。
終於到了他發揮的時候了。
陳有柱也眼前一亮。
對呀!
許逾白雖然走了,但這小子回來了。
這小子的長相,正好是孫玉珠喜歡的小白臉類型,而且,他還是從城裏來的。
看着就一副很有學問的樣子,不比許逾白條件差。
再看他這穿着,白襯衫,西裝褲,腳上還穿着一雙……涼拖?!
許盡歡上午翻地出汗把衣服溻透了,下午就洗了個澡,換上了自己的衣服。
他從江家連夜逃出來時穿的那一身,做工考究的襯衫西褲小皮鞋。
在家他又不出門,就一直穿着陳硯舟給他買的拖鞋忙前忙後。
剛才跟着陳硯舟出來,他也懶得換,就穿着它來了陳家。
可能是他的穿着,跟村子裏的其他人一比,顯得格格不入。
別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只會被他淨漂亮的臉蛋和文質彬彬的穿着吸引。
壓不會注意到,他腳上入鄉隨俗的穿着一雙黑色塑料涼拖。
陳有柱愣了一下。
心想,果然是城裏人。
就算是穿雙拖鞋,都比他們鄉下人顯腳白。
一個大老爺們兒的腳,居然比女人的腳都好看。
陳硯舟本來就因爲他們不知悔改,又把主意到許盡歡身上,而沉了臉色。
緊接着,又注意到陳有柱異樣的神色,順着他的視線看過來。
見他一直盯着許盡歡的腳看,陳硯舟的一張俊臉黑得跟鍋底似的。
這老東西在往哪兒看呢!
陳有柱收回視線,結果一抬眼,就這麼沒有一絲絲防備的,撞進一雙陰冷的像浸了冰刀子似的黑眸中。
“!!!”
陳有柱當即被嚇得一激靈,差點兒沒出息的從板凳上掉下去。
讓這小子代替許逾白去給孫家當上門女婿,又不是他提出來的,他瞪他嘛呀!
許盡歡低頭醞釀好情緒,剛抬頭一臉受傷的看着對面的人,“你……”
“你找死!”
“????”
ber!
大哥你咋還搶戲呢!
許盡歡話沒說完,神色茫然的看向身邊怒氣沖沖的陳硯舟。
他怎麼比他還要生氣呢?
錢桂芬雖也震驚於史翠香的,卻更被自己大孫子這護犢子的凶狠模樣嚇得心驚。
“硯、硯舟?”
陳有柱他倆再有啥不對的地方,那也是他的長輩,他一個小輩兒,怎麼能這麼跟長輩說話呢。
還是爲了一個外人。
陳硯舟雖然移開了目光,不再一副要人的神情,但說話的態度,也絕對算不上客氣。
“爺、,自從我爸和許姨去世後,許逾白在這個家過得是什麼子,不用我再重復了吧?”
說起這個,錢桂芬確實有些理虧。
五年前,陳硯舟把十三歲的許逾白交給他們照顧,說讓他們幫他把許逾白撫養到十八歲。
這也是陳硯舟第一次有求於他們二老。
別看她,現在對這個大孫子這麼熱絡。
其實說起來,她這個親孫子跟他們一家的關系,還不如許逾白跟他們親近。
畢竟,沒相處過多少時間。
陳硯舟他爸跟他媽,是在四幾年時,參軍的時候認識的,後來結婚有了他。
三歲那年,陳硯舟他媽出了意外,他爸也受傷退了回來。
他爸被送回來後,在床上躺了大半年,這才慢慢好轉,但也因此留下了後遺症。
兒媳婦兒沒了,兒子受了重傷,孫子也不見人影。
錢桂芬和陳大山當時都急壞了,後來才知道,孫子是被他舅舅帶走了。
一走就是十年。
期間,他們不是沒想過,去把孫子帶回來,畢竟這孩子骨子裏流着他們老陳家的血。
可無奈,兒子說啥什麼都不讓。
他們追問原因,他也不肯說。
他們也不知道,孩子舅舅帶着孫子去了哪兒,因此,這事後來就這麼擱置了。
直到他爸再婚,這孩子才第一次回來看他們。
那是時隔這麼多年,他們再一次見到他。
那年,他才十三歲,卻長得已經有他爸高了。
村裏人都以爲他是回來鬧事,阻止父親再婚的,結果他只是單純的回來參加個婚禮。
吃完喜宴,他也沒在家裏住,當天就又急匆匆的走了。
他爸再婚後,他偶爾回來過幾次,大多時候都是沒待兩天就走了。
就算回來,也一天到晚的見不到人,不知道在外面忙些什麼。
後來,就連他爸去世,他都沒趕回來。
爲此,錢桂芬還埋怨過他好一陣。
覺得生了個孫子,是給別人家生的。
錢桂芬這一輩子,就生了兩個兒子,小兒子死的早,大兒子一家又是個靠不住。
她原本還覺得以後的子沒指望了,可在小兒子離世後,消失已久的大孫子風塵仆仆的趕了回來。
並說,他爸雖然死了,但他不會不管他們,他會代替他爸給他們養老。
但有個前提,他們要負責幫他,把許婉清帶過來的兒子許逾白養至成年。
許婉清是她小兒子衛國後來娶的媳婦兒。
她兒子死了老婆,許婉清沒了丈夫,倆人各自都帶着一個孩子,不知咋的就看對眼了。
按照她原本的意思是,她兒子模樣長得俊俏,還踏實能。
就算是二婚,有點兒跛腳,那也是想要找什麼樣的媳婦兒沒有。
何必非要一個什麼都不會的,還帶着個拖油瓶的城裏女人,平白給家裏多添兩張嘴。
可沒辦法,誰讓她兒子堅持要娶呢。
加上,他說他早些年受傷退伍時,不僅傷了腿,那方面也受了影響。
錢桂芬當時聽說這個消息時,感覺天都塌了。
兒子年紀輕輕就不行了。
唯一的孩子,還沒養在身邊,有跟沒有,也沒啥區別。
這百年之後,連個摔盆的人都沒有。
原本她倍加嫌棄的許婉清,此時居然成了最好的選擇。
那個時候也窮,加上是二婚,也就沒有大辦,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了個飯,就算是結婚了。